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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 |
工作职能: 1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 参与或组织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检测和优质名牌产品、优质服务的评选、审定; 3 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8 宣传国家有关消费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消费; 9 研究消费领域中的问题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论,组织和参加有关消费方面的学术交往活动. 秘 书 长:刘亚斌 副秘书长:李海燕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18号7楼 电话号码:028-8676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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