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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木地板起层,消费者获赔


发布时间:08-08-27  


  08年5月31日,消费者游X到龙马潭区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在今年2月份装修新房时安装的X地板8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值价值8450元,3月份,消费者刚搬进新房就发现木地板出现了起泡、起层等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被拒绝,为此,消费者到区消委投诉,要求退货或换新的木地板。
区消委受理该投诉后,立即与商家联系,并配合商家同生产厂家取得联系,经过反复协调,生产厂家在本周终于将货款8450元,全部退给了消费者,但到目前为止,商家还没有在消费者家中取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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