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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商所工作规范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发布时间:08-04-24  


  抓好工作规范是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就基层工商所而言,制定工作规范的核心是制定执法行为规范。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定执法行为规范具有规范办事程序、改进机关作风的作用,具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作用,具有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执法环境的作用,具有严肃政风行风、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制定工商所工作规范,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突出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规范
  岗位职责规范是各项工作规范的前提和基础。职责规范是纲,工作规范是目,纲举则目张。有了岗位职责规范,各项工作就有了目标;如果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就没有方向。
  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在2004年推行工商所改革前,共有225个工商所,大的工商所有几十人,小的工商所有两三人,有的工商所甚至只有所长一个人,资源分配不公平,人员配置不均衡,基层人员主要任务是收费,执法办案很少。从2004年开始,洛阳市工商局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将原有的225个工商所整合到112个,工商所内设机构统一为“一室一队一厅”(法制纠察室、监管执法队、综合服务厅),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职责,规范了职责标准,实现了人人有岗位、个个有职责、工作有目标、考核有依据,工商所由原来的收费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综合执法所。
  抓住重点,强化职责,制定规范有序的执法行为规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立足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促进职能到位,把能下放的职权都下放下去,建立并运行经济户口监管系统,实行市场主体户籍化管理,促进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
  促进执法程序规范化。由于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中常常是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只有制定执法行为规范,维护公平原则,严格执法程序,才能促进依法行政。
  促使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工作规范,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攻克难点,强化机制,制定强有力的执法监督规范
  队伍建设离不开执法监督,执法监督离不开监督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促进职能到位,既是基层建设的核心,也是需要攻克的难点。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执法监督规范,促进廉政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在工商所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所长负责制,设立注册员、法制员、市场监管员、案件主办人等,细化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巡查制度和区域监管责任制,靠制度、规范将监管职责全部落实到工商所,将区域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监管小组和具体人员。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基层执法职能的全面到位。
  除了上述几项工作规范外,内务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以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等也是工商所日常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工作规范,也需要进行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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