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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结硕果——泛珠三角区域工商监管执法合作综述 发布时间:08-02-20 |
2006年9月,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高层联席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一年多来,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协议》,九省区工商局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提高合作水平,完善合作机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推进合作区域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泛珠三角区域的九省区工商局对合作区域内的企业一视同仁,普遍采取平等优惠的准入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和商品走出去和引进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贵州省工商局下发了《支持鼓励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省份企业和个人投资的意见》,采取措施支持鼓励合作省份企业和个人来贵州投资。湖南省工商局普遍实行委托登记,方便农村经营户办照,积极为企业在合作区域内跨省区经营开辟绿色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优化投资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抓好百企入桂工作。四川省工商局对国家、省鼓励和允许投资的农业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一律取消私营涉农企业的各类前置许可。 推进区域合作农资商品打假和质量监测工作 泛珠三角区域的九省区工商局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了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农资市场、重点农资商品的监管执法,维护了区域内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各省区加强了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普遍将监测结果通过泛珠工商网、红盾信息网和简报等途径告知各成员方,让各成员方分享监测信息资源,及时发布农资不合格商品预警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例如,2007年春季,广东省工商局将监测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情况向各成员方进行了通报。随后,各成员方根据通报情况,对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进行了清理检查。 推进合作区域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泛珠三角区域的九省区工商局加大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完善了食品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制度、食品安全案件协办制度和农村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推进合作区域农产品和农资顺畅流通 泛珠三角区域的九省区工商局普遍加强农产品、农资流通领域绿色通道建设,为区域内农产品、农资流通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 2007年5月18日至19日,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市工商局参加了在福建省召开的制止假冒台湾水果违法行为、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专项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了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2007年5月份以来,各合作省区工商局加大了对猪肉市场的监管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未检疫猪肉行为,严肃整顿非定点屠宰猪肉,积极支持生猪生产,促进生猪自由流通,推进了合作区域内肉品安全和猪肉的正常流通。 推进合作区域涉农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工作 九省区工商局加大对合作区域内跨省区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合作区域内跨省区涉农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同等保护。 2007年3月,福建省工商局发函商请广东省工商局在广交会期间协助保护福建泰格动力机械有限公司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广东省工商局迅速责成广州市工商局积极协助给予保护。湖南、广东、贵州、云南、海南等地工商部门也先后查处了一批侵犯合作区域内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推进合作区域涉农案件协查通报制度的落实 在泛珠三角区域内,各合作成员方积极配合,做好涉农案件的协助查办工作,对查处的合作区域内跨省区重大涉农案件,及时向涉及地成员方进行通报,建立起案件信息共享、跨区域联合办案、案件移送机制。 贵州省工商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的密切配合下,查处了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件,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涉案人员4万余人。 云南省工商局在查处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康王牌系列产品侵权案件中,得到了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工商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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