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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奋力抗震救灾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08-05-15  


 

各市、州工商局: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为切实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保障市场供给,满足灾区人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市场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部门要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灾区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及时恢复开展经营活动,要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能开门放心经营。

二、在抗震救灾的特殊时期,为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生活需要,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允许个体工商户搭蓬经营,流动经营,送货上门经营等,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指导、帮助个体工商户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食品、蔬菜、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货源,尽最大可能满足灾区人民的需求,保障市场供应。

四、在抗震救灾期间,暂不收市场管理费。

五、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灾区人民食品安全。

六、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短两、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大力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流通和供应,尽力帮助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市场供给。

  

 

 

                                                      四川省工商局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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