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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08-01-02  


  根据省局与省公安厅川工商办[2006]186号文和川工商[2007]138号文要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结束后,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将根据各地的整治效果和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表现,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11月16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召开打击传销工作第四次联席会议,确定各市、州工商局,公安局按先进单位3-4个、先进个人6-8名的名额各自向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推荐上报。至12月10日,全省工商系统共上报推荐先进单位66个,先进个人115名。12月27日,经省局研究,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单位45个,先进个人72名,现予公示。如对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有意见,请在7日内向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反映。传真:028-86531496,邮箱:djcx_scgs@163.com。


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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