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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建设达标考评验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07-10-23  


各市、州工商局:
    基层工商所建设是推进工商工作发展的关键和基础,近几年来,各地严格按照"四化五统一"的要求,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基层工商所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了全面验收全省系统基层工商所建设达标情况,省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意见》(川工商办[2003]14号)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建设达标考评验收标准》,现印发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标准》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达标验收考评从12月初开始,采用各市(州)先自行考评为主省局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考评验收纳入省局目标考核内容。
    2.考评验收总分值为100分。所列考评项目,每达标一项得取相应分值,未达到标准得取相应分值的二分之一,缺少项目不得分。
    3.城镇工商所考评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视为达标,乡镇工商所考评验收得分在85分以上视为达标。甘孜、阿坝和凉山,其达标分值在相应标准基础上降10分进行考评。
    4.对市(州)、县(市、区)局的达标考评,按本单位已达标单位的个数占所属基层单位个数(以整合后的工商所个数为准)的比例来确定。市(州)局或县(市、区)局所属基层单位有90%以上达到考评标准,该市(州)局或县(市、区)局视为达标;所属基层单位80%以上达到考评标准,该市(州)、县(市、区)局视为基本达标;低于80%视为未达标。甘孜、阿坝和凉山三个局及所属的县(市、区)局,在相应比例上降低10个百分点进行考评。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基层工商所建设达标考评验收标准

一、队伍建设(20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8分)
    1.正副所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0.5分);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3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0.5分);正副所长的选拔任用实行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推选制度(0.5分);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组织领导、协调攻关、解决困难、开拓创新能力强(1分)。
    2.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工商所建有党支部,支部书记与所长原则上不分设(0.5分);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0.5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1分)。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政令畅通(1.5分),精神文明建设措施有力,效果好(0.5分),注重内外协调,干群关系、与党政及部门关系融洽(1.5分)。
   (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3分)
建立和完善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学习内容、时间均有安排并坚持落实好(0.5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0.5分);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所领导之间、所领导与职工之间开展了谈心交心和传帮带活动(0.5分);所风正,正气浓,干部职工思想稳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讲团结,讲奉献,工作出色(1.5分)。
   (三)干部业务技能强,行为规范(9分)
    1.干部培训工作落实。基本功扎实,所有公务员达到"三能",能熟练运用工商综合职能监管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办理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能起草本职岗位各类应用文书和法律文书(1.5分)。
    2.2007年底前,45岁以下在职公务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1分);45岁以下在职职工90%以上能熟练应用和操作办公电脑(0.5分)。
    3.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规范,文明执法(1分);首问责任、政务(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好,服务优质,随机抽查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3分)。
    4.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0.5分);年内无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和事(1.5分)。
    二、监督管理(30分)
   (一)经济户口工作完善(3.5分)
    1.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资料健全(1.5分);更新"经济户口"资料信息及时,做到"经济户口"数据全、底数清、信息准(0.5分)。
    2.建立健全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档案,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按规定及时归入档案管理,做到档案齐全,管理规范(1.5分)。
   (二)监督管理工作到位(8分)
    1.对辖区内经营户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整顿到位,检查信息登记及时、规范(1.5分)。
    2.对辖区内经营户依据其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不良经营户按规定加强日常监督(1.5分)。
    3.按规定及时查处辖区内各类案件(1.5分);及时发现辖区内非法传销等大要案线索并向上级机关报告(0.5分)。
    4.完善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制度(0.5分);将有关申诉信息及时输入12315申投诉举报系统(0.5分);申诉办结率在95%以上(0.5分)。
    5.积极搞好青少年维权岗活动(0.5分);按要求建立健全"12315"村级打假维权网络组织(1分)。
   (三)监管效果明显(18.5分)
    1.辖区内无照经营户在2%以下,亮照率在95%以上(1.5分)。
    2.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全面达标(1分);各类市场设有投诉站(0.5分)。市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有照率达95%以上,亮照率达100%(0.5分)。
   3.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3分)。
   4.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有力,保护注册商标有成效(2分)。
   5.广告监测到位,查处违法广告及时、有力, 广告监管成效明显(2分)。
   6.按要求建立完善相关信用公示制度,对辖区内企业合同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力,守重活动开展好,企业合同履约率高,合同解忧工程成效显著(1.5分)。
   7.所办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3.5分)。
   8.所办案件的行政败诉率低于5%(1.5分);行政复议、撤销率低于10%(1.5分)。
    三、基础设施(35分)
   (一)办公用房达标(29分)
新建和改造后的工商所, 除值班休息室、食堂(厨房)、车库、洗手间等配套用房外,原则上,城镇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乡镇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12人(含)以上的工商所,城镇所用于办公的用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乡镇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20分);有制作规范统一的工商所匾牌,办公用房、办公场所等区域有规范、显著的部门标志(0.5分);标牌、制度筐表制作规范统一,红盾徽章使用规范,文字组合、标志标识色彩运用统一规范(3分);有统一的符合要求的登记、办案和综合办公的办公场所(4分);有用于职工值班的休息室、食堂(1.5分)。
   (二)办公设施配套(2.5分)
配置电脑、传真、电视等现代办公设备(1.5分);上网查询便捷(1分)。
   (三)执法装备齐全(3.5分)
配备有统一标识的机动车(3分);配备照相、通讯等设备(0.5分)。
    四、内务管理(15分)
   (一)机构设置合理(1.5分)
工商所严格按经济区域设置,内设机构符合综合监管要求(1分);设立法制员、电脑信息员等兼职岗位,实行"一人多位,一岗多职"(0.5分)。
   (二)规章制度落实(7.5分)
    1.全面实施市场巡查动态综合监督管理方式(1分);内设机构及各类人员职责、考核标准明确(0.5分)。
    2.各类档案归档及时,装订整齐,放置有序,保管妥善,检索方便(0.5分)。
    3.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规范收费(1分);票据管理和现金管理严格(0.5分)。
    4.按规定使用车辆,无安全事故,车辆停放有序(0.6分)。
    5.各楼层及重要部位按消防规定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0.4分)。
    6.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治安、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现象(2分)。
    7.宣传报道有力(1分)。
   (三)政务公开完善(3.5分)
    1.在醒目位置公示办事指南,公开办理证照的条件、程序、时限、收费依据、标准(1分);公开查处案件的程序(0.5分);公开工作人员纪律(0.5分)。
    2.设立干部照片、工号、岗位专栏(0.5分);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公开监督电话(0.5分)。
    3.设立监管辖区示意图和综合监管分工一览表(0.5分)。
   (四)环境整洁优美(2.5分)
    1.按规定悬挂工商标志、工商所匾牌、消费者申诉站标牌等(0.5分);所内各对外窗口、办公室及内务用房,都应有醒目指示标志(0.5分)。
    2.办公用品、器材装备、报刊书籍、衣服鞋帽等摆放整齐有序(0.3分);门窗、墙壁、桌面、柜台整洁(0.3分);地面无积灰、纸屑、痰迹、烟头(0.3分);道路平整清洁,厕所卫生,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0.3分);室内、外因地制宜种绿、布绿,美化绿化环境(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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