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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攀枝花市工商局等三单位给予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的公示 发布时间:08-01-17 |
| 在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全国开展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攀枝花市工商局组织查办的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传销案、宜宾市工商局组织查办的假冒“中山完美公司”传销案、南充市阆中工商局组织查办的上海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案情复杂、涉案区域广、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人数均达数十人,有力地维护了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四川和全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先后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表扬,《中国工商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为表彰先进、激励全体执法人员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热情,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经省工商局研究,并报省人事厅备案,拟对攀枝花市工商局、宜宾市工商局、南充市阆中工商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以示奖励。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有什么意见,请在7日内通过传真:028-86531496;或邮箱:djcx_scgs@163.com向我局反映。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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