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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08-04-23 |
各市、州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完成省工商局提出的“三个适应、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五个坚定不移”工作任务,不断深化争创“三满意”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工商局党组决定,将今年确定为“行政效能建设年”,在全省工商系统认真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做到“三提高”、“五明显”,进一步深化“三满意”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着力建设务实、开拓、廉洁、高效的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作一流贡献、树一流形象,提升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型工商、服务型工商、责任型工商和效能型工商,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健全“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三大建设”(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三提高”(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队伍素质),“五明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全系统干部中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要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以“四破四强”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克服和冲破影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思想障碍,全面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刚性执法向人性化执法转变。 (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要以解决各级工商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突出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兴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把“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和剖析本部门、本单位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落实。要组织广大工商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要重视从制度的层面解决问题,从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事业的顺利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出发,制定和实行相关规章制度。要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群众评风、听证质询、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统筹推进转变工作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全省工商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推行企业登记注册的“一审一核”制度,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对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帮助受处罚对象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加快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坚决防止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鼓励各市、州局结合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组织层级结构,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在各类工商服务窗口、各级工商局机关、基层工商所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要严格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通过党政网和红盾信息网进行政务公开。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全省工商系统建立、推行“三项制度”已有多年的实践,取得了重大经验和积极成效,当前的重点是抓好创新完善,解决实行责任追究制不严、不实的薄弱问题。要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行政首长问责制,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首先要追究该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逐步设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加强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六)开展绩效考评。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岗位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动态、公开、综合考评。要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工商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行政问责及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评办法。 (七)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开展岗位大练兵。以贯彻《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务员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培育为主线。今年,将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在大练兵、大比武中评选出“服务窗口标兵”、“执法办案标兵”、“电子政务标兵”等岗位标兵,切实加强工商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对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认识,明确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进行思想大发动。逐级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目的意义,讲清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转变努力方向和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工商局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要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开展。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讨论本部门行政审批是考虑部门利益还是便于招商引资、帮助企业发展;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本单位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是规范有序、高效便捷还是随意而为、效率低下;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要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去。 (二)查找问题阶段(2008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主要任务是按照总体要求,认真查摆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广大工商干部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干部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推行基层工商所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查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是否有力;党纪政纪条规和省局颁布的“六条禁令”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搞官商勾结,为不法经营者提供条件等行为。 2.深刻剖析原因。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 3.明确整改方向。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6月中旬—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全面推行政务承诺、政务公开。各单位政务活动要向全社会作出承诺,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加快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建立和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要积极探索推行局务公开。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惠民、服务发展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机关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以深化争创“人民满意工商局”、“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红盾卫士”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把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3.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制度改革。主要是下大力气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水平和质量,实行宽松的准入机制、简便的准入程序、现代化的准入手段和优质的准入咨询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使四川的工商政务环境更宽松、更便捷、更高效 4.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完善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制定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和创新考评奖惩机制;对已有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5.组织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改,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认真开展听证质询活动,组织本级“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邀请新闻媒体对听证质询会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听证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6.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在整改阶段,省局将适时召开集中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汇报。 (四)考核评比阶段(2008年1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局对整个活动进行评比总结,按省局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及拟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省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商局成立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柏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党组成员、监察专员陈上权、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代昌任副组长,人教处、办公室、法宣处、监察室、党办、计财处负责人任成员。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设在人教处,市(州)局亦应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省工商系统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督查结果要如实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严肃处理。与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全省工商系统要与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抓好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多侧面、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创新成效。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工商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新做法、新成效、新形象。各地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局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等市场监管“急、重、难”工作相结合,与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促进发展、惠民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结合,要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确保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做到建“人民满意的工商局”和“人民满意的工商所”做“人民满意的红盾卫士”。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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