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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涉企行政收费“一费制”值得推广


发布时间:08-07-17  


  据媒体报道,为规范行政部门对企业的收费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山东省邹城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规费征收进行改革,全面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所谓“一费制”,就是在规费征收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供给方式不变的前提下,将涉及企业的行政规费先进行合法审查,剔除违规收费,并将涉及企业的所有收费合并为一费,企业持缴费明白卡,每半年到指定银行缴纳一次费用。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企业与政府双赢的举措,值得推广。
  首先,实行“一费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能够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企业对于该缴哪些费、缴多少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其次,银行收款、票款分离的收费方式,使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再次,企业凭缴费明白卡按时到银行缴费,免除了应酬之累,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使企业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经营管理,集中精力谋发展。最后,收费部门只提供服务,不直接到企业收费,乱执法、乱收费的行为及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就能基本遏制,执法形象大为改观,经济发展环境得以优化。有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就能吸引更多的客商前来投资,当地就会不断有新的经济增长点。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部门不管是否具备收费资格,总是把企业当作“唐僧肉”,想方设法向它们收费,且收费项目五花八门、品种繁多。有的部门还趁机搭车收费、加码收费和拉赞助、逼企业捐款等。在收费标准上,有的部门执行标准不一,在具体执收时还有商量的余地,可以打一定的折扣,由征收人员说了算,有的甚至收了企业好处就可降低收费标准。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导致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的发生,助长腐败之风。有关部门轮番上门收取费用,企业上下疲于应付,接待耗费不少,既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又加重了企业负担。也有个别企业法制观念不强,趁机以生产经营困难为挡箭牌,或借口部门乱收费,该缴的不缴,软拖硬顶、讨价还价,既增加了执收部门征收工作的难度,又无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这样,不仅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受到损害,也使经济发展环境受到影响。
  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是一项开拓性工程,是积极探索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关管理机制模式的有益尝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发展地域经济。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和抓好涉企收费“一费制”工作,首先行政执收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区域内的所有企业都了解涉企收费“一费制”政策,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对缴费不及时、拖欠、拒缴的企业,政府政务中心要在确保收费金额到位的基础上,加收滞纳金。再次,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已经列入“一费制”的收费项目,执收部门一律不准直接到企业收费,只履行服务义务;对执收部门擅自到企业直接收费的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最后,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考核,以保证职能部门在实行“一费制”后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不降低。
  □陈开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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