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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巡视员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8-04-10  


再鼓干劲   再添措施

努力开创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巡视员 何俊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刚刚召开的全国人大、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及省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工作、安排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大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省局党组和李柏云局长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柏云局长今天亲临大会,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领会,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刚才,桂华同志传达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王北同志总结了去年工作,提出了2008年的工作要点,文彬同志宣读了表彰通报后,省局向获奖的先进代表进行了颁奖,大家要认真落实总局会议精神,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今年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全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以开展“民生特别行动”,突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消费和社会和谐。全年的工作可以用两个特别来表述,那就是全省上下工商干部特别辛苦的一年,也是消保工作取得成绩特别显著的一年。

一、开展“民生特别行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一)出色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7月底以来,按照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柏云局长代表省局党组响亮地提出了开展“民生特别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好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各级领导亲自部署,深入调研,靠前指挥,带队督查。广大工商干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点多、面广、线长的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认真履责,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吃苦耐劳,优化服务,深入到城乡集贸市场、超市、商场、街道、村社,对食品经营户、食杂店、路边店、餐馆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三个整治目标。截止年底,全省共发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的小食杂店、小摊点共15299户,取缔8,373 户,采取办理证照、变更登记、向政府报告纳入综合治理等方式处理6,926户,实现了“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全省县城以上城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者、超市(商场)18,107户,已经100 %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现有食杂店共182,308户,已经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

二是专项整治成果显著。各地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时节等四个重点,开展了整治注水肉、病害肉、掺杂鲜牛奶及劣质奶制品、假冒伪劣食用油等八项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制假售假案件4,113件,总货值达2,381万元,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1个,罚没金额1,001万元,查获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69吨,销毁48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

三是各级领导充分肯定。93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检查成都市伊藤洋华堂春熙店超市时,对工商部门指导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在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工作会议上对我省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进度快,力度大,规范好”的表扬。黄彦蓉副省长对全省系统的专项整治两次给予肯定性批示。11月底,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的全面检查验收,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12月底,国务院检查验收组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在遂宁验收时,他对遂宁市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商监管台账的做法大加赞赏,对全系统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20081月底,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我省12个先进单位和16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表彰,洪波副局长代表省局在会上作了题为《实行四个“五统一”,全面规范索证索票制度》的经验交流发言。

(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取得新成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部署,结合省政府“送温暖”惠民行动,切实加强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有力度。全省共检查各类农村食品市场3953个,查处食品案件212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3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共85万公斤,价值307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农资案件491件,案值572万元,罚没金额34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受理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3133件,办结3071件,办结率达98%。

二是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有成效。8月初,省局在内江市隆昌县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传达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场会,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全省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3361户,报送总局备案215户。广大农民食品消费更方便,安全度大为提高。

(三)推进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近年来,我们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不断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四制两查一承诺”、“五有三管一指导”等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针对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行业分类不规范,相关制度、台账等不统一,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通过对德阳、成都等地的调研,我们在探索中试点,在试点中完善,在全省推行了四个“五统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一是统一“五种类型”,二是统一“五项规范”,三是统一“五项制度”,四是统一“五个形式”。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对我省工商系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实施分类指导,推行四个“五统一”等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总局编发了专题简报供各地借鉴,《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二、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商品质量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一是重点明确。省局制定和明确了2007年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重点,把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比较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52种商品确定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作为重点场所,以往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对象,增强了监测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形式多样。加强了对基层工商局开展监测工作的指导,加强了对承担商品质量监测质检机构的协调,确保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绵阳、南充、德阳、遂宁、宜宾等地结合本地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开展了定向监测、专项监测,全省各地基层工商所开展了快速检测,增强了监测工作的有效性,确保了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三是力度加大。各地不断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测力度。成都、自贡、德阳、宜宾、乐山、绵阳等地,监测商品分别达到1517303562377338362个批次,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开展商品质量监测12971个批次,其中监测食品6773个批次,占全年监测总数的52.2%;监测农资1941个批次,占全年监测总数的14.96%,监测百货1566个批次,占全年监测总数的12%;监测建材1309个批次,占全年监测总数的10.09%。省局在完成全年监测和检测2579个批次的同时,还承担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委托的监测白酒、干制水产品、成品油、速冻面米食品、熟肉制品、醋、水发产品、染发剂9种商品270个批次的任务。全省基层工商所共开展快速检测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蔬菜等食品20795组,共54144批次。通过有力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对商品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提高了商品质量的监管效能。

三、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加快,消费维权领域得到有力拓展

(一)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取得新进展。省局高度重视全省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拨出专项经费,加快省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及全省12315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省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已经基本建成并通过初验,德阳、资阳、南充、遂宁、达州、乐山6个市的12315平台已完成升级改造, 全省可采集、汇总17个市(州)局的相关数据。

(二)12315维权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拓宽。全省工商机关继续推进12315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旅游景点等活动。目前,全省在24540个农村行政村、2749个城市社区、7040个经营企业、2091个学校和景区建立了12315联络点,使12315维权服务网络不断延伸,增强了社会维权力量,全省在有条件的村镇建站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村村通”。

(三)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及时高效。去年,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4464件,处理34420件,调解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8.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498件,案值5753.7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521件,案值3718.9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7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别是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工商干部辛苦努力、开拓创新和奋力拚搏的结果。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苦干、实干,加班加点,甚至带病战斗在监管执法第一线,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通报表彰的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辛勤努力工作和做出贡献的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监管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有的存在畏难情绪和满足现状思想。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日常规范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市场上的质量问题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还比较突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三是从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测情况来看,一些产品的合格率还不高,个别品种的合格率还比较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从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来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方面还比较突出。四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力度不够,有些地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还不够规范,食品无照经营回潮问题时有反弹,还缺乏治本措施;五是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各级工商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改进和提高。

 

2008年工作任务

 

200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三个适应”、“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五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努力做到 “四个必须”、突出“两项重点”、构建“五大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做到“四个必须”,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工商机关要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努力做到监督管理与促进科学发展相统一。通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一方面为各类产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增强消费信心,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必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消费维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更是工商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三)必须与改善民生相统一。消费维权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危,与维护民利密切相关,紧密相连。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干部要从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既要服务于生产经营者,更要服务于消费者和广大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努力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四)必须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围绕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把依法规范监管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秉公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常态监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努力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一)加大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当前,各地既要花大力气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又要按照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局的四个“五统一”食品安全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各类格式文本,既要确保可追溯,又要方便易行。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各地要紧紧围绕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确保可追溯这一要求,切实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对商场、超市要重点监督其从内部连锁配送到自行采购的所有食品都要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切实做到票证齐全,台账规范,涉及经营的食品其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检验报告有效,食品质量合格。同时,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提高“两项制度”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对商场、超市现场制作的食品和内部加工的熟食品,要引导和监督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示配料成份和保质期,依法、科学、规范经营和退市。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既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建立和执行“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责任,又要强化入场销售者建立健全和执行“两项制度”的责任,引导和监督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办者围绕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格有效证件和货源渠道证明建立管理台账制度,鼓励和支持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自检室,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监督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要逐户检查建立和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做到证件、资料齐全有效。对食杂店,要重点检查其按照要求执行“两项制度”情况,尤其是票证档案和进货台账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二是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逐步由城市和县城扩大到广大农村,由主要监管大中城市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扩大到监管县城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努力实现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目标。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落实“两项制度”和四个“五统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在监督检查中,要采取倒查的方式,随机抽取食品与其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相对应,并对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要求如实记录,积极教育、引导和指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对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要依法查处。

四是查处无照经营。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坚持疏导与取缔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取缔市场内及门店食品无照经营,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巩固和完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重点时节重点食品专项整治。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和老年食品等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实不符、囤积居奇、扰乱食品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当前,要重点抓好食用油等食品市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迎奥运食品市场检查工作,努力为成功举办奥运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是开展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比较薄弱的地区。今年,要下大力气对城乡结合部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重点解决好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食品不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扩大覆盖面,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一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各地要制定规划、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今年至少要完成任务的40%。各地要把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与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物流配送相结合,会同商务等有关部门引导鼓励商场、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并加强对连锁配送食品的监管,为农村食品安全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的规范管理。

四是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要充分运用《特别规定》赋予的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大要案件信息库,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通过网站、媒体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和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大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

食品市场常态监管,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和提高,是对工商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能否坚持不懈地监管的考验,既要靠热情,更要靠智慧,可以说是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一场新的战役,我们要把这一仗打好。

一是强化食品市场巡查。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严格落实网格监管片区责任制,严格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完善监管档案,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与工商监管台账有机结合,突出执法人员和经营者责任落实,突出食品市场巡查重点,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企业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常态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食品质量监测。食品质量监测是常态监管的有效手段。要按照工商机关抽检为主、企业自检为辅、消费者送检为补充的要求,突出抓好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省局今年将安排30种食品实施全省统一监测,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市场销售量大的食品,以及消费者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源头治理。要结合食品质量监测,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处理,探索建立统分结合的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度,在市场内实行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及工商所三方监督退市机制,凡是应该销毁的由三方共同监督销毁。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退市食品档案,记录品名、数量、生产者、经营者和退市原因等信息,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严防退市后改换包装再次上市销售。

三是强化食品分类监管。要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不同生产方式以及不同风险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监管。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重点监管和防止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超标等问题,以及瘦肉精、注水肉等问题;对包装食品,重点监管其质量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问题;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监管其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添加剂、保质期等问题;对进口食品,重点监管其质量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份含量等问题。总之,通过强化食品质量分类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四是强化食品信用监管。要以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为基础、以信用信息为内容、以信用分类为标准、以信用平台为支撑,实施食品经营信用分类监管。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常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方式,省局将出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已印发在这次会议上供大家讨论修改完善,以更好地推进食品信用监管。

  三、以重要商品监管为重点,扎实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涉及面广、品种繁杂。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履责,抓住重点,抓出成效。

(一)突出重要商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全程跟踪监管。

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前置审批的坚持先证后照,建立健全重点商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和动态管理档案,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行特别标注,确保重点商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推进实施商品准入制度。总局将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各地要突出抓好今年确定的十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的市场准入环节,对县城和城市经营上述重要商品的商场、超市、市场和专业门店逐步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要从市场准入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对商品市场入市、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                 

三是强化重要商品质量监测。对重要商品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商品认真组织定向监测和跟踪监测,要按照省局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商品质量监测方案,认真落实监测人员和经费,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根据省局《关于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赋予了试点县(市)工商局商品质量监测职能,有关市工商局要加强指导,并为其开展监测工作创造条件;省局在适当的时候将组织培训,确保试点县(市)工商局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检查。以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电器、通讯器材、电线电缆等商品为重点,重点检查商品质量是否合格和是否假冒他人商标、包装、标识,以及假冒伪劣商品。

二是开展进口商品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对进口化妆品、玩具、皮鞋和家具等商品的监管,确保进口商品质量合格。对进口商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相关信息发布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既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又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国家外交和外贸大局。

三是开展重点地区专项检查。要针对一些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情况,采取源头堵、市场管和明查暗访等办法,下大气力解决一些重点地区制假售假问题,对跨地区的专项检查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四、建立健全“五大体系”,努力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要按照“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要求,着力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化水平。

国务院颁布的《特别规定》和省人大修订颁布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法定职责,各地要突出抓好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经营者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商品质量监测和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等产品退市制度、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并结合监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用制度巩固成果,形成机制,走向规范。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抓紧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检测暂行办法》等,这必将为依法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对适时出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抓好《特别规定》、《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的宣传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水平。

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是四个“五统一”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点。要进一步强化“四个”五统一的落实,在确保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食品等产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等产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切实用制度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从进货、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严把食品等产品质量关。要鼓励和引导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与食品等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注重源头把关和治理。要积极开展创建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市场、放心示范超市等活动,以及创建放心消费社区、放心消费城市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购进、储存、销售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内部监控体系,有条件的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商业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进而与基层工商所进行信息化网络对接,为实现网上监管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奠定基础。同时,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建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不断提高经营者自律能力,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水平。

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意识,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接口对接问题,完善沟通渠道,形成执法合力。要建立与各级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要建立与企业、行业协会的维权打假协作机制,通过12315数据信息,跟踪掌握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申诉举报等情况,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监管,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要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继续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一步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要围绕药品、美容、商品房、家装、汽车、商业促销、旅游、通讯、金融和公用事业等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以及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要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食品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管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适时曝光违法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代化水平。

各地要把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作为提升监管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落实总局《关于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和省局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抓好实施。

一是建立信息化网络体系。针对商品市场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对象复杂,商品种类众多,监管内容庞杂等情况,紧紧围绕产品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过程,逐步实现省局上连总局下至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内部职能机构之间横向连接的信息化监管。要加强协调,依托企业、外资、个体工商户、市场数据库,进行资源整合,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等网络资源共享。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商品等的监管,要积极探索与经营者监管互动,开发商品监管软件系统,如建立电子台账,实施索证索票和商品查验登记备案电子化管理等,将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经营主体自身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与经营者和市场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相对接,创新运用网络进行工商监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努力实现网上咨询、发布、调度和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二是建好12315数据分析中心。省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和大部分市、州局12315信息化平台已经建成并可实施数据采集,甘孜、攀枝花两地的12315信息化平台要加紧配套建设,绵阳局要尽快组织完善,成都局要尽快畅通连接,市(州)局、县(区)局、工商所12315行政执法信息化网络纵向联通还未完成的,要加快进度,省局拟在适当的时候对各地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要研究制定《12315数据采集、分析、编报工作规范》,开展综合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提示、警示和执法检查,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食品质量分析中心和直报点。省工商局将建立“食品安全质量分析中心”,分片区在4个市局建立商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同时,为每个市州局配备一台商品质量监测车,补充一批直接用于基层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不断提高全省工商系统监测检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各地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对已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符合本地预警和处置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突发事件的需要。要建立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度,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状况,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通讯畅通、指挥灵敏、行动迅速、应对及时。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快速启动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照预案要求采取行动,尤其在重大节日、集会或其他特殊时期,能够及时有效启动预案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而又光荣。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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