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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登记 发布时间:08-02-26 |
| 1. 申办资格: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以及机关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2.申办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与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3)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3.申办需提交的文件: 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在主城区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在主城区以外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可直接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申请商品展销会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2)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租用展馆的,应提交举办者与展览场地所有者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占用公共场所的,应提交举办者与该公共场所管理部门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占用道路的,应提交有关占道经营批准文件或证明); (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①展销会筹备机构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 ②对参会经营者的资格和条件的审核方案; ③商品货源组织情况(包括商品种类、货源总价值、进货渠道及举办者对商品的质量把关措施); ④展销会的现场管理方案(包括消防措施、治安情况、消费者投诉处理意见、举办者的现场负责人及相关联系电话等); ⑤展销会的费用收支预算。 (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7)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 4.受理时限: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5.发证: 准予登记的,发给《商品展销登记证》。不准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收费: 《商品展销登记》登记费50元。 外出举办商品展销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出举办商品展销会登记申请书; 2.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3.组织管理方案; 4.场地使用证明(举办者与举办地有关单位签订的意向合约); 5.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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