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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腊制品质量监测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08-02-29  


 

四川省工商局腌腊制品质量监测结果通报

          08年第6号)

为了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近期组织对省内包括成都市、内江市、宜宾市、广安市销售的40个批次的腌腊制品类商品的监测。其中,合格25个批次,合格率为62.5%;不合格15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7.5%。本次监测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标签标识、净含量、水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理化指标。

监测结果显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酸价超标。有11个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批次的73.3%。酸价超标是由于产品在空气中被氧气氧化,产生油脂酸败,也就是俗称的“哈喇”,所以酸价升高是反映产品油脂品质下降和油脂陈旧的指标。(2)亚硝酸盐超标。有2个批次不合格。腌腊制品在加工过程中常加入亚硝酸盐,可起到发色、抑菌作用,并有助于形成腌腊制品固有的腊香味。有关国家标准规定,亚硝酸盐在香肠中的添加量≤20 mg/kg,而资中县批发市场刘素容自产自销的“川味香肠”(散装)亚硝酸盐超标达259 mg/kg,亚硝酸盐超标可能产生一些危害,如亚硝酸盐的急性中毒。(3挥发性盐基氮超标。有1个批次超标,挥发性盐基氮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是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对人体健康是有危害的。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附不合格商品名单)

 

                                 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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