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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内资企业登记表格规范》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08-04-25 |
各市、州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关于征求〈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修改建议的函》(企函字[2008]第10号)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实务工作,针对《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实施后公司登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局拟对《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规范》进行修改。请你局在省工商局2006年印发的《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式样》(川工商办[2006]32号)的基础上,根据平时登记中发现不适应的表格规范提出修改建议,于5月5日前送交企业处汇总后报国家工商总局。 联系人:企业处 谭长荣 电话:028-86523683 传真:028-86522412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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