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检查总队 一、主要职能 以执法办案(调查)工作为基本工作职能,可办理省局具有管辖权的各类违法案件和省局认为需要办理的典型案件,以及涉及跨省(市、自治区)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对系统经检工作的个案指导和对直属分局经检支队的业务工作指导。 二、人员编制 经济检查总队编制20人,其中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编制3人,其中科长1人。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报告。 2、负责管理总队综合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仿。 3、承担总队的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总队内部案件线索管理,承办案件立案、销案以及总队内部案件初审及送审工作。 5、负责总队办公经费及罚没款的收缴入库管理工作。 6、负责对成都市公平交易执法局、省局直属分局经检大队的个案指导。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一科:编制7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 1、负责对交办案件的调查工作。 2、负责对部分市(州)经检支队的个案指导。 3、承担部分调研工作。 (三)调查二科:编制7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 1、负责对交办案件的调查工作。 2、负责对部分市(州)经检支队的个案指导。 3、承担部分调研工作。 经济检查总队各科及电话 综 合 科 86783841 86789721 调查一科 86785371 86781257 86789834 调查二科 86613365 86784070 8661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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