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 概 述 | 法定依据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注意事项 |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1. 领取申请表格,或点击申请材料下载表格; |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资格证明,并出示原件供核对; 外方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可提交原件或经当地登记机关公证或使领馆认证的复印件; 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资格证明为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附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国家工商总局企字[1987]第38号文件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