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非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
| 概 述 | 法定依据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注意事项 |
事项名称:企业(非公司)设立登记 受理地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工商局:(028)86522308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sczw.gov.cn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一)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二)收费标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内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第十四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执照。 (四)凭执照办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后置许可等有关事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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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可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窗口领取或在www.sczw.gov.cn和www.scaic.gov.cn网站下载);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写明企业名称、住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 (四)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五)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六)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七)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九)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商业用房或办公楼)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商业用房或办公楼)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地址应加注所属辖区)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租方为驻川部队的,提交部队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住房改商业用房还应提交:(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十)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十一)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
附件: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doc |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不低于8人的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





